化学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细则
为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优良学风,激励广大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奋斗向上、勇于创新,根据《8040威尼斯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细则:
一、评选总则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评选审批程序,做好研究生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
二、评选组织
(一)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评审领导小组会负责我院评选工作的统筹,制定评选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审批方案,解决评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主任:马志强
成员:张松林、刘尊奇、陈燕勤、杜光明、李君、王欢欢、成园园、李伟(研究生代表)
秘书:秦刘磊
(二)评审领导小组会负责制定工作细则,负责确定并向研究生处报送评选结果。
三、评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校级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范围和对象
1.优秀研究生:化学工程学院2018级、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担任研究生会校、院两级学生干部、班委、“三助”岗位等工作的2018级、2019级研究生干部。
3.优秀毕业研究生:当年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4、服从班级管理,乐于为班集体服务并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
5、能够依照培养计划和导师安排正常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工作,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与专业实践能力,无不及格科目。
6、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 注册学籍。
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条件除了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研究生
(1)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秀研究生申请者要求在学习、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
(2)学习成绩优良,开题通过、中期考核为良好及以上。
(3)达到本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中学术成果要求。
2.优秀研究生干部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1)担任校、院两级研究生干部一学年以上,积极、主动参与各级各类管理工作和社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在师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2)学习成绩良好,开题通过、中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作为重要组织者,主办(含承办)校级活动2次及以上或院级活动3次及以上,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有创新,活动效果良好。
3.优秀毕业研究生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至少获得过2次院级或1次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励。
(2)学习成绩优异,英语水平达到四级及以上,学位论文答辩成绩80分及以上,盲评专家评价意见均为“良”及以上。
(3)达到本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中学术成果要求且科研成果突出者。
(4)积极承担学校、学院学生工作或社会志愿服务。
(三)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荣誉称号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或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当年规定期限内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杂费者。
四、评选办法
1.优秀研究生
(1)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秀研究生申请者要求在学习、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
(2)学习成绩优良,开题通过、中期考核为良好及以上。
(3)达到本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中学术成果要求。
2.优秀研究生干部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1)担任校、院两级研究生干部一学年以上,积极、主动参与各级各类管理工作和社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在师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2)学习成绩良好,开题通过、中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作为重要组织者,主办(含承办)校级活动2次及以上或院级活动3次及以上,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有创新,活动效果良好。
3.优秀毕业研究生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至少获得过2次院级或1次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励。
(2)学习成绩优异,英语水平达到四级及以上,学位论文答辩成绩80分及以上,盲评专家评价意见均为“良”及以上。
(3)达到本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中学术成果要求且科研成果突出者。
(4)积极承担学校、学院学生工作或社会志愿服务。
学院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预审,若符合要求人数超过评选比例,则组织答辩,由评审领导小组会评打分的形式,全面考察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以及在疫情期间表现等方面,经综合评价核算总分,对符合要求申请者进行排序,根据学校荣誉称号名额,依次推荐,确定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
五、评选材料
所有评选材料必须是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取得(优秀研究生和优秀荣誉称号可兼得)。
1、论文:见刊论文须提供全文原件及复印件;已录用未见刊论文须提供论文全文、录用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2、专利:须提供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3、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证书的提供相关组织部门证明材料;
4、评上奖项后所有评选材料除课程成绩和四六级证书外其它材料以后均不得重复使用。
5.其它相关材料和证书
六、评选要求
1、研究生在2020年9月30号前提交申请材料(学院三楼);评选优秀研究生填写附件5,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填写附件6。(所有表格一律正反打印)
2、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申请材料,并排序确定各项荣誉称号获奖人选;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然后公示5天,最后上报学校。
3、凡弄虚作假、谎报成果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学金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其他有损所获得荣誉称号形象的行为,经核实后,可有荣誉授予单位收回其所获得荣誉称号,并追回奖励。
七、其它
本细则解释权归8040威尼斯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5.2019-2020学年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6.2019-2020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
化学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5日